根据公告内容配资炒股网站专业必选,2024 年 7 月 3 日 15 时 00 分,当事人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耿岑门窗加工场(经营者:岑登发)在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山西村岗西路 34 号铺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
根据公告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沈万三中的“三”是排行第三的意思吗?有没有沈万二、沈万四?
沈万三为元末明初时人,名富,字仲荣,又称沈万三秀,但以沈万三之名行于天下。《明史》里并无沈万三的本传,林时对《明小纪》记道:“沈仲荣名富,吴县人,以行三,故呼为沈万三,一名万三秀。”按此记载前一句,似乎是在家中排行第三而得名,但后一句“万三秀”则又给后人以更多的解释空间。
沈万三的称谓其实来自于沈万三秀,因为元代将人分为“奇、畸、郎、官、秀”五等,秀最高,奇最低。能称秀的人家产必须在万贯以上,秀中又分等级。高士奇《天禄识余》卷下曾注“秀”道:“洪武初,每县分人为奇、畸、郎、官、秀五等,家给户田一纸,奇最下,秀最上,每等中又各有等,钜富者谓之万户、三秀,如沈万三秀乃秀之三者。”
又有“富者,谓之万户”之说,沈万三在“万户”中排行第三,家有亿万家产,故称沈万三,如此,则沈万三未必排行第三,而是排行和户等的合称。然而民间相传,沈万三有兄沈万二,后移居嘉定;有弟沈万四,名贵,字仲华。大概都是因为有了万三,便有万二、万四。
《明史》里有好几处提到沈万三,其中一处在“大脚马皇后”的传记里写得明白:吴兴的富民沈秀,也就是沈万三,帮朱元璋修筑了三分之一的南京城,又请求出资犒劳军队。朱元璋发怒说:“匹夫犒天下之军,乱民也,宜诛之。”马皇后进谏说:“不祥之民,天将灭之。陛下何诛焉!”意思是她听说法律这个东西,是用来诛杀不法之徒的,但不是用来诛杀不祥之人,老百姓富可敌国,是老百姓自己不祥,不祥之民,苍天必然会降灾祸给他,陛下又何必再杀他。朱元璋听了有些解气,饶过沈万三没杀,只是把他流放到云南。
据乾隆年间编纂的《吴江县志》里说“张士诚据吴时万三已死”来看,沈万三根本不可能被朱元璋发配云南。不过,沈万三不过是个商人,中国又向来使重农抑商的,随着沈家财富的累积,和朱元璋推行的人才制和粮长制,沈家才渐渐出名,当时沈家也已经是四分五裂了配资炒股网站专业必选,只是当地的老百姓还是习惯用沈万三这个代名词,去指代富甲一方的沈家。现今,在江浙皖等地,还有将巨富们比喻成“沈万三”的习俗。
发布于: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