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晚间,美股开盘后,三大指数集体震荡走低,截至23:30,道指跌0.14%,纳指跌0.37%,标普500指数跌0.27%。热门中概股多数走低,纳斯达克中国金龙指数跌1.5%,哔哩哔哩大跌超12%,达达集团跌超7%,小鹏汽车、大全新能源跌超5%,京东、贝壳跌超3%。
弛刑徒作为一种新的身份出现在历史发展的潮流中,是社会、政治、经济相互作用的结果。统治者思想演变、国家统一的愿望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弛刑徒的出现。
而汉代时期,征发弛刑徒对增加兵源,增强军事力量具有积极意义。除了军事价值外,对经济和社会价值也是十分重要的,这种征用刑徒为兵的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自西汉至东汉,征发弛刑徒为兵的规模在不断扩大,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刑徒兵和弛刑徒都为政府增加了兵源,加强了边防力量。
刑徒兵制开始于秦朝,流行于两汉,这和秦汉时期的大规模战争有着密切联系。
中国古代史上,中原王朝一直遭受来自少数民族的威胁,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的战争一直存在,当一方的军事力量足够强大,另一方的态度才会变弱。
两汉时期,匈奴是最大的威胁,汉匈的战争一直延续了近三百年。除此之外,汉王朝还遭受羌、氐、鲜卑等少数民族的威胁,为对抗这些威胁,汉政府不得不维持数量庞大的军队,而在徭役制度下,兵源的供给与用兵需求之间会出现不平衡的现象。
当轮流番上的戍卒不够时,为了保证兵源的充足,征发弛刑徒就成了增加兵源的手段。征发刑徒兵提高了军队战斗力。弛刑徒是带罪之身,在边塞地区的防御战争中就有了立功的机会。
从刑徒到弛刑徒充兵,虽其身份未脱离刑徒身份,但获得了一定的人身自由,告别了辛苦的劳役生活。
尤其是东汉时期,一些死罪囚被减罪从军,“赐弓弩衣粮”,激发了他们报恩的情绪,提高军队战斗力。
西汉以征兵为主,秦和西汉前期鲜见使用募兵。帝时用兵规模庞大,加之土地兼并使建立在授田制基础上的征兵制遭到严重破坏,开始大量使用募兵。
此后募兵的地位逐渐上升,及至东汉,征兵之法虽没有明令废止,仍存编户的军籍,但征兵制己名存实亡,募兵成为最主要的集兵方式,募兵成为东汉最为倚重的军事力量。
募兵在本质上属于雇佣兵,是以财物给予为条件的,东汉募兵的雇值我们从明帝永平元年募士卒戍陇右釣给付标准可窥一斑。
政府如克扣了这种报酬甚至会引起士卒叛乱,如汉桓帝延熹五年,“豫章艾县人六百余人,应募而不得赏直,怨恚,遂反,焚烧长沙郡县,寇益阳,杀县令,众渐盛。”
可见,不同于征兵,募兵是以财物给付为前提的,大量使用募兵必然增加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以弛刑徒充兵,减少了军费及募兵的费用。
汉代募兵制随着征兵制的衰落逐渐兴起,募兵是以招募的形式出现,封建政府要给应募者一定的钱财,更是加重了经济负担。而且,募兵的费用越来越高,政府往往无法支付,对于国家安全有一定影响。
征发刑徒兵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但是,刑徒兵数量的增加,就可以减少募兵的数量。由于刑徒兵的地位和身份特殊,成本比一般的募兵要更为廉价,这一措施缓解了财政危机,也间接地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军粮是战争最基本的物质保障,军粮消耗和军粮委输费用一直是古代军队支出中的最大项目。秦汉时期,战事频仍,规模巨大,加之帝国幅员辽阔,运粮至边境路途遥远。
运粮人员本身的粮食消耗,加之粮损,使得军粮委输费用往往超出粮食本身的价值。和帝至安羌叛十余年间,“兵连师老,不暂宁息。军旅之费,转运委输,用二百四十余亿,府帑空竭。延及内郡,边民死者不可胜数,并凉二州遂至虚耗。”
从记载中发现,即便动用如此庞大的人力、物力进行军粮运输,因粮食不济导致军事失利或士卒饿死之事时有发生。
为减轻军粮供应压力,屯田的作用凸显出来,在边地屯田,无疑有助于增强军队粮食自给能力,减少委输费用。
屯田有军屯和民屯之分,汉代屯田以军屯为主。军屯就是政府组织军队开荒垦殖,集中生产,多因解决军粮问题而进行,屯田地点以边地为多。
汉代自武帝始,开始大规模屯田,汉武帝在击溃匈奴后,“初置张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
自李广利征讨大宛之后在西域也进行了屯田,“自武帝初通西域,置校尉,屯田渠犁。”武帝后,屯田规模进一步扩大。
军粮是战争最基本的物质保障,军粮消耗和军粮委输费用一直是古代军队支出中的最大项目。罪犯参与屯田,无疑有利于提升军粮自给能力,减少粮食委输费用。
汉代刑徒兵的采用缓和了兵源紧张的局面,节省了军费开支,同时也有助于减轻编户民的部分兵役负担,对社会安定有积极作用。但起用刑徒兵也存在一些消极影响。
汉代的征兵方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西汉前期。这一时期主要以征兵制为主,征兵的对象是国家的编户民,被调发至边塞戍守的称作戍卒,役期为一年至两年。
如果战况持久,或者其他原因也会出现“逾时之役”的情况。这些戍卒在边塞一般都经过,且有定期训练考核。训练内容包括射术、搏击、体育活动中的项目和战术、战役模式训练。
第二阶段,武帝至西汉末期。这一时期征兵与募兵制并行,辅之以刑徒兵制。应征者往往是“赦死罪,令从军”的刑徒兵。应征者以兵役代替服刑,此时刑徒兵的采用,由于大多都是临时征发,还没有经过系统的军事训练,临敌能力较差。
第三阶段,自光武帝至东汉末期,募兵制成为主要征兵方式,募兵的主要对象有破产农民和刑徒兵。此时,运用刑徒兵作战或者戍边的情况更为普遍,军队的战斗力大不如前。
《后汉书·光武帝纪》记述王莽军在昆阳之战前:“遂围之数十重,列营百数,云车十余丈,旌旗蔽野,埃麈连天,钲鼓之声闻数百里。”结果却被起义军数千军队击溃。
弛刑徒的加入,军队整体素质下降,战斗力大不如前,因此,东汉频繁的战争,失败居多。
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迫使东汉政府对军队建制方面进行整改。尤其西北边塞的戍卒,也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开始罢边郡亭侯吏卒。
西汉时期,以编户齐民方式入伍的士兵地位较高,且当时政府对士兵采取优抚政策,所以当时都会以入伍为荣。部分士大夫还以私装从军。
西汉末至东汉时期,土地兼并现象加剧,编户民失去土地,成为流民,致使政府兵源减少,不得不征发刑徒兵。刑徒兵的加入,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兵源不足的问题,但刑徒本身为获罪之人,素质较低,身份复杂,使士兵失去了原有的荣誉感。
刑徒兵缺乏约束,导致军纪败坏。如遇战争,甚至出现临阵倒戈的现象。由于刑徒兵不受管教,缺乏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他们常在战争中抢掠财产。
军纪的败坏,引起了军队与百姓间的社会矛盾。兵民关系紧张,士兵地位逐渐下降,较西汉的入伍为荣,这一时期,人们不愿入伍为国效力,并视行伍为耻辱。
弛刑徒的出现是历史推动的结果,西汉至东汉初期,弛刑徒在增强军事力量、减少募兵费用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汉政府管理边疆、控制西域有一定的作用。
东汉中期,国家政策的改变,弛刑徒的消极作用开始变得突出。刑徒的数量增加白银配资平台,军队的素质以及战斗力开始下降,在百姓心中的地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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